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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阅服务

一、空间开放时间及馆藏分布

图书馆开放时间:周一至周日7:30-22:00

馆藏分布如下:

序号

空间名称

位置

自助设备

收藏文献

服务方式

1

社会科学图书借阅区

二楼

检索机、自助借还书机、自助复印打印机、座位、研讨间预约机

中文图书(A-C类)

借还

查询

复印

打印

2

文学艺术图书借阅区

三楼

检索机、自助借还书机、自助复印打印机

中文图书(I、J类)

3

社会科学图书借阅区

四楼

检索机、自助借还书机、自助复印打印机(彩色)

中文图书(D-H、K类)

4

自然科学图书借阅区

五楼

检索机、自助借还书机、自助复印打印机

中文图书(N-Z类)

5

综合阅览区

六楼

检索机、自助复印打印机

中文图书(A-Z类)

阅览查询复印

6

外文原版图书阅览区

七楼


外文原版图书

借阅

7

珍(特)藏文献阅览区

七楼


珍藏类图书

阅览

8

密集书库

一楼



闭架借阅

9

报刊阅览区

三楼


学术、哲社期刊现刊,各类报纸

阅览


二、证件管理及借阅规则

(一)借书证管理规定:

读者凭无锡学院校园一卡通开通图书馆借阅功能。

1、教师、研究生和留学生无须通过入馆教育考试即可开通校园一卡通图书借阅功能。

2、新生(本科生)由学校统一发放校园一卡通,登录图书馆新生入馆教育培训考试系统, 考试通过后自动开通校园卡的借阅功能,即可使用图书馆。

3、校园一卡通仅限本人使用,应妥善保管。持有人请勿外借他人,如不慎遗失,请及时办理挂失手续。读者挂失手续生效前,其校园智能卡上所有已借出图书的清还责任均由读者自负。

4、因调动、出国、退学、休学、毕业等离幵本校的读者,需到图书馆清还所有书刊及欠款,办理校园一卡通的图书系统注销手续。

(二)图书借阅规则,遗失赔偿细则

1、图书借阅规则:

凡本校教职工、学生一律凭本人校园一卡通向本馆借阅图书。所借图书必须爱护使用,并请借出前自行检查清楚,若发现有严重污损、撕划、缺页等情况时,应及时申明,否则 由本人负责。

借阅册数、借书期限和逾期处理规定如下:

普通图书,本科生借书量20 册,借期30 天。

普通图书,教师、研究生借书量20 册,借期60 天。

外文图书,本科生可借阅2册,借期30 天。

外文图书,教职工、研究生可借阅4册,借期60 天。

在图书到期之前的10 天之内,读者可续借图书一次,借期:本科生15 天,教师、研究生30 天。

凡借书到期未还者,普通图书逾期缴滞留金0.01 元/册.天;外文图书逾期缴滞留金0.2元 元/册.天。

本馆出借以各借阅室普通图书为限,阅览室书刊仅供馆内阅读,概不外借。

2、书刊遗失、损坏赔偿处理办法:

书刊资料是图书馆为读者服务的物质基础。为保护书刊资料,特作如下规定:

(1)发生损坏、涂改现象程度较轻,不影响内容完整者:

① 中文书刊资料和影印外文书刊按原价的30%赔偿。

② 原版外文书刊资料按原价的50%赔偿。

(2)损坏封面封底或损坏装订者,赔偿装订费。

(3)凡书刊资料损坏严重或撕页,影响内容完整者,读者应以书刊资料的相同版本或新版偿还,如确实无法归还原书刊资料,按照遗失书刊资料赔偿。

(4)凡遗失书刊资料,读者应以书刊资料的相同版本或新版偿还。如确实无法归还原书刊资料按下列规定办理:

① 馆藏1989年以前出版的中文书刊资料和影印外文书刊,按原价的5倍赔偿。

②1990年及以后出版的中文书刊资料和影印外文书刊,按原价的3倍赔偿。

③ 馆藏外文原版书刊资料,按原价的7倍赔偿。

④多卷集图书,遗失一本或数本者,按整卷书赔偿,其余各卷册仍归图书馆所有。

⑤分卷期(或年、月的期刊资料)遗失其中一期或数期者,按全卷(或全年)赔偿,其余各期次的期刊资料仍归图书馆所有。

⑥不分卷而有序号的不定期连续出版物的赔偿同一般图书。

(5)遗失的图书,必须在借期内办理赔偿手续;超过借期赔偿,按逾期天数收取逾期占用费。

(6)凡未办理借阅手续,私自携带书刊离开图书馆者(以图书馆检测设备报警并经查实为准),均视为严重违章。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①第一次私自携带书刊离开图书馆者,由图书馆工作人员对其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记录严重违规一次,冻结其借阅权限15天。

②第二次私自携带书刊离开图书馆者,除本条第1项中所述处理办法外,将同时报其所在学院;通报批评;冻结其借阅权限30天。

③第三次及多次累犯者,本馆一律视为窃书,将按本规定第六条的规定严肃处理。

(7)窃取书刊情况一经查实,当事人须作书面检查;暂停借书权限三个月;除追回原书刊资料外,处以图书原价1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注销当事人的借书权限,通报其所在单位、保卫处和学工处,直至通过法律途径解决。